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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科大学校本部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公告

一、单位简介

广州医科大学创办于1958年,是一所以医学为优势和特色,开展博士、硕士、本科多层次人才培养的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下设22个学院,18所附属医院,28个研究机构,1个国家医学中心,1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拥有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在内的32个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重点学科,19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一批省市级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其中呼吸内科排名全国第一、小儿外科排名全国第二、变态反应科排名全国第三、胸外科排名全国第六,精神医学专科排名全国第七、小儿内科排名全国第八。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免疫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职称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五)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六)符合广州市关于公开招聘人员的年龄要求及本公告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网上报名首日)。

1.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2.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3.研究生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七)招聘人员类型为2021年毕业生。

2021年毕业生是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

本方案不面向2022年毕业生。

(八)港澳居民报考应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

(九)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应出具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十)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受到行政开除处分,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三)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四)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欺瞒或违纪行为的。

(五)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六)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报名截止日。

四、报名

(一)招聘岗位

本方案所有招聘岗位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主要招聘专任教师、教辅人员、管理人员等。

具体岗位见《广州医科大学校本部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公告岗位需求表》。

(二)报名时间

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6月11日。

(三)报名方式

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进行报名。

报名本公告岗位的考生,如同时报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岗位,视为放弃本公告报名资格。

五、资格初审

依据应聘人员在对应的招聘系统中填报的信息及上传岗位所需必要条件的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不实、不全、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按照《网上报名系统填报须知》要求填报上传的,审核不合格。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入笔试。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6月12日至2021年6月20日。

1.学历、学位要求

国内毕业生是否取得有效学历、学位,以学历、学位证书为准;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学历、学位以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为准。

2021年国内毕业生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在本招聘年度内应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无法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国(境)外留学归来2021年毕业生报名时尚未取得学位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在本招聘年度内应取得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无法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上述情况人员应分别按要求签订《国内毕业生关于本年度内取得报考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关于本年度内取得报考所需学位及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承诺书》。择业期考生报名时应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书。

2.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的专业名称须与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含学科门类、学科名称、专业名称),或其所包含的下级学科专业名称一致(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2021版)》。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特殊情况说明:

(1)国内毕业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但所学主要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或其所包含的下级学科专业基本一致的,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也可以报考。所学专业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不认定为相近专业。

(2)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的专业所学主要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或其所包含的下级学科专业基本一致的,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相近专业证明及所学课程清单,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可以报考。

(3)同时设置了本科、研究生专业要求的岗位,本科、研究生专业须同时满足要求。岗位需求表明确说明不必同时满足要求的除外。

3.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要求

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已经取得对应的资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通过资格考试或评审、正在进行公示均不视为具有资格。

4.关于工作经历的认定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2014年12月前编制内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对工作经历有指定要求的,如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合同无法证明从事该段特殊工作经历,需要提供该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该段特殊工作经历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网上报名首日。

5.其他要求

岗位需求表的其他要求中如提及多个条件,应聘者须同时满足全部条件,岗位需求表明确说明不必满足全部条件的除外。

六、笔试

(一)笔试内容、时间、地点

笔试由广州医科大学统一组织,行政管理岗位和辅导员岗位原则上考核综合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信息中心教辅考核计算机专业知识,实验技术类等其他教辅岗位考核教育心理学。

具体笔试科目、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所示为准。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指定时间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公告。

(二)笔试对象

专业技术岗位: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如报名岗位对学位的要求为具有“学士学位”或者“硕士学位”,未要求“及以上”,需参加笔试;要求“及以上”,免笔试。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如报名岗位对职称的要求为具有“初级职称”或者 “中级职称”,未要求“及以上”,需参加笔试;要求“及以上”,免笔试。

管理岗位:报名人员均需参加笔试。

(三)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免笔试人员计入笔试开考比例。经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者减少招聘人数。调整招聘岗位的公告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笔试成绩及名次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七、资格复审

(一)根据笔试合格人员情况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合格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招聘1人的岗位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招聘2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4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面试。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面试,不计入比例。

(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要求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书面(含电子邮件、短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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